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“四不准”“三不得”原则
发布日期:2023年06月11日   作者:   编辑:谢兴超   点击:[]

学院全体2023届毕业生:

为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,保障学院就业工作顺利开展,现将教育部“四不准”“三不得”就业工作要求发布如下:

就业工作“四不准”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;不准将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;不得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;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、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。

就业工作“三不得”不得不切实际向高校和学院提去向落实率具体指标;不得层层加码向辅导员摊派就业任务;不得将单一的去向落实率指标,与就业工作人员或者辅导员的绩效考核、评优等挂钩。

请广大师生进行监督,如发现违规情况,可向学院党总支反映。

举报电话:网站: www.showmeyea.com

举报邮箱:821640657@qq.com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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